a) 置业者将个人资料、物业资料、还款方式、按揭多少和按揭年限等材料(称为业主客户资料清单)交给发展商,再由发展商转交给银行。
b) 银行收到业主客户资料清单后,银行就会开设一个个人存折,专门用来还款,称为扣款帐户或还款帐户。
c) 银行将存折和业主客户资料清单交给指定,由律师起草按揭合同。
d) 合同起草完成之后,发展商会通知业主前往办理按揭申请,即在按揭合同和借据上签字;并交付(例如500元)、楼宇保险费(例如50元)和过户登记费(例如200元)。若供款人超过供款年龄(女50岁,男60岁),则可能还须提供担保人和交付人生以外保险。
e) 签完字,交完费以后,律师会将相关资料交付银行审核贷款资格。审核的时候,银行最需要审查的是供款人的收入是否超过月供款,供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交一张收入证明。有了这个证明后,审查都会通过的。
f) 银行银行审核通过之后,则由发展商或银行通知业主,表示业主已获得银行贷款,业主可以正式开始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