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

大律师网 2017-05-10    人已阅读
导读:【债权转让】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

  【债权转让】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