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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对第三人的效力

大律师网 2017-05-11    人已阅读
导读: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产已经为第三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当然,如果第三人在取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
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产已经为第三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当然,如果第三人在取

  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产已经为第三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当然,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代价,那么就不应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而应由债务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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