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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不达标车辆流向市场 违规企业将面临严厉处罚

大律师网 2017-05-13    人已阅读
导读:公安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数量突破2.5亿辆。汽车保有量的飞速增长,给城市带来的麻烦不仅是拥堵,还有更令社会不安的空气污染。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公安部
  公安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数量突破2.5亿辆。汽车保有量的飞速增长,给城市带来的麻烦不仅是拥堵,还有更令社会不安的空气污染。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

  公安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数量突破2.5亿辆。汽车保有量的飞速增长,给城市带来的麻烦不仅是拥堵,还有更令社会不安的空气污染。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以中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在新车型检测、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制造、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违法行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其中,在新车型检测环节,质检总局负责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及检验机构是否按照认证及标准要求开展排放认证、检验进行监督检查,环保部负责对检验机构是否按标准进行排放检验进行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油耗标准检验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对新车的生产环节、市场销售环节和注册登记环节也将面临相关部门严厉的监督管理。

  对于以上措施,一位环保部知情专家称,对于检查的成效,主要取决于是否真的在扎扎实实严格地检查,多年来很多检查都是流于形式。

  违规企业将面临严厉处罚

  为保障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方案》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分别为:严厉处罚,违法必究;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环保召回,落实责任;企业责任,行业自律;信息公开,舆论监督。

  《方案》要求,对制造、销售环保不达标发动机和机动车的企业,各部门同时暂停或撤销其环保不达标相关车型产品及企业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质检、环保、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处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暂停各类环境保护资金支持。环保部牵头加强与刑事司法机关的衔接,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方案》还规定,将发动机和机动车生产企业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管理,实行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黑名单制度。

  实际上,据上述环保部专家介绍,早在两年前,相关部门就曾组织从生产环节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状况的监督和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发动机环保不合格的问题,但是,查完以后就不了了之,处理也不到位,对涉事企业没有任何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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