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消费者人权价值的内容与实现

大律师网 2017-05-13    人已阅读
导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人权价值的内容与实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围绕保护消费者权利、增进消费者利益的主旋律,对消费者规定了九项权利:在此拣几种权利予以论述。 1、消费者最基本权利——消费者的生存权、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人权价值的内容与实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围绕保护消费者权利、增进消费者利益的主旋律,对消费者规定了九项权利:在此拣几种权利予以论述。

1、消费者最基本权利——消费者的生存权、安全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1)生存权。消费者应该具有的为进行生活消费而安全和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服、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上即是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 消费者权利也是人权的内容之一,其依据在于生存权,因为消费者的各项基本权利皆以确保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为中心。 日本学者奥岛孝康指出;经济上弱者的权利,具有以生存为起点的权利性质,即使消费者的选择自由,也显著地向生存权倾斜,至于竞争政策的问题,公权力的介入问题,其结果也无非是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确保消费者的生存权。

(2)安全权。《消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享有的人身、财产的安全权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在通过支付等价的货币后,购买到的应当是合格的商品和享受到优良的服务。二是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消法》第1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公民人格尊严的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受到尊重,主要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侮辱消费者;也不得公开宣扬有损消费者名誉的言论。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人格尊严一样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

2、消费者重要权利——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由自主权、请求赔偿权

(1)公平交易权。《消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公平交易权,即交易前的消费关系的建立是公平的,同时,应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要尽可能地对自己出售的商品以及提供的服务,对消费者提供各种信息,做出各种披露,使消费者对提供的商品得到了解,强化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2)自由、自主权。《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人身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也规定,除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有权对公民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搜查以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消法》还规定,要尊重和确保消费者的自主、自愿。如:消费者为了确保安全和自卫,首先必须获得有关商品的情报。当初肯尼迪总统提出的“知的权利”(the right to be informed),已由其最初的被动状态发展成为能动状态,即为了生存权,为了确保消费者生命,必须首先享有了解权。

(3)请求赔偿权利。《消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里所说的“人身损害”,主要是指消费者的人身权遭到了侵害,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人身权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侵害的,他可以要求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对生命健康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同时还可以要求损害者赔偿精神方面的损失。同时,消费者在人身权、财产权遭到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