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投标价】复合标底中标方式的优劣
“复合标底中标”法,首先要通过一定的公式计算复合标底值,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复合标底10%以上或低于复合标底20%以下,将不得进入评比,然后将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施工能力、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业绩和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相对与“最低价中标法”,“复合标底中标”的标底计算过程及评标过程较复杂,操作起来较为繁琐,不如“最低价中标法”简便易行,这也是现在大多数招投标活动中,多数都愿意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而“复合标底中标”用的较少的原因。但是,相对与“最低价中标法”,“复合标底中标法”又具有以下优点:
1、可有效杜绝恶意竞争。由于复合标底是通过计算公式得出的,并不是以谁出价最低,谁就中标,相反,如果投标方以低于复合标底20%的评标价投标,将不得参与评标,故有效地遏制了低价抢标,恶意竞争的现象。
2、工程质量等级和验收标准等得到了保证。同样是由于复合标底是通过计算公式得出的,而且评标组通过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施工能力、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业绩和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所以那些资质低,想通过恶意压价来中标的单位,或因评标价低于综合标底的20%被淘汰出局,或因综合评分低,也将被淘汰出局。这样,企图以不切实际的低价取得承包权,却无力按所报低价完成项目,以致造成“半拉子工程”,或“低价低质工程”的情况将得到控制,工程质量等级和验收标准将得到了有效保证。
3、利于合同的履行。一些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表面上制定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同,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但私下又签定另外一份背离规定的合同,以致造成招标方与投标方签定“阴阳合同”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