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如何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

大律师网 2017-06-01    人已阅读
导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地区选择若干所

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地区选择若干所医院积极进行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取得经验后普遍推开。

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及个体诊所除可经销由省级卫生,药品监管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用药外,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