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汉口的陈先生开着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车,到车管所办理年检手续时,因其车辆有交通违章未处理,两次被工作人员拒绝。陈先生将车管所告上了硚口区法院。2010年12月23日,硚口区法院作出判决,车管所不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行政行为违法。
2009年6月,山东的郭先生办年检时,被宁阳县公安局交警队以“有违法信息记录未处理”为由拒绝。郭先生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2009年12月,宁阳县法院判决该县交警大队败诉,判令交警大队5日内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005年7月,广州的谭先生因同样的理由被拒办年检,将广州市车管所起诉。2006年1月,法院判决车管所败诉,责令车管所对谭先生申请年检的行为重新审核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