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征税】中国当前电子商务不征税的观点及理由
总的来说,持不征税观的理由一般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自由主义,政府应尽量避免对电子商务的过多限制市场自由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有学者认为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政府也应该尽量少地干预和限制,政府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其发展提供一个更适宜的环境。他认为电子商务应该是没有征税空间的,这一观点在许多有关电子商务的研究和政策中都得到了明显的体现,并以美国在其发表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中提出的两项原则“为了不妨碍电子商务的发展,课税应保持中立性:
课税须简单、透明及易于执行"为佐证,强调电子商务应以私人部门为领导,政府应尽量避免对电子商务的过多限制,政府应采取非管制、以市场为导向的方式。
二)征税将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这种观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当前世界各国的一种普遍共识。他们认为,目前电子商务还只是一个雏形,尚未奠定坚实的基础,网络销售数字看似庞大,实际却仅占零售业的1%,到2004年也不过刚超过2%,如果现在马上对电子商务征税,将导致网络销售下降1/4,阻碍网络销售的发展。况且网络公司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也将带动经济各个相关领域的发展,政府从这些业已存在的征税渠道将能得到更多的税收,这比单纯对互联网征税更能起到积极作用。
三)从影响消费者的行为方面分析,反对对电子商务征税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主要从两方面阐释其原因:一方面是价格原因,另一方面是消费者隐私问题。在价格方面,他们举出了由Bizrate.com公司进行的一次包括7000人的调查结果,由该结果表明几乎有一半的被访问者表示,若被要求支付相应的税金,他们将不会进行一次网上购物。因为,征税必然造成企业成本的增加,进而导致商品价格的提高,最后还是由消费者承担税负,使得其失去净收益。在论及消费者隐私问题时,他们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其必需的信息获得与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相冲突,会使消费者很难把握其对个人资料的“控制范围”,侵害其隐私权。因为要商业网站实现真正的完整的隐私保护政策需要大量技术上的支持,而从目前情况来看还难以实现。有调查表明,涉及的商业网站中有92%收集过个人信息,但对他们如何运用信息提出过任何提示的只有14%,仅有2%具有完整的隐私政策。
四)对电子商务征税将困难重重,成本巨大不少学者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是一件很复杂和困难的事情,成本将非常巨大,而且与现行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不相适应,以至于认为对其没有征管的必要和动力。就目看,虽然没有较完善的方案可供实施,但这种观点不免显得过于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