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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7-06-10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2007年记账式国债将于2009年7月16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期国债,是2007年7月发行的3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53%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2007年记账式国债将于2009年7月16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是2007年7月发行的3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5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3.53元。

  二、本所从7月8日起至7月16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7月1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7月16日除息交易,并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711”以示区别。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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