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介绍,今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手册》封皮背面中间位置贴有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条形码。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参保人员身份后,按规定提供处方及票据。如果参保人员不能按要求出示《手册》,当次就医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有关负责人介绍,6月30日完成全市参保人员《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粘贴条形码工作。同时,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的对照等前期准备工作,并陆续上传门诊费用信息。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总体安排做好相应准备,逐步推进门诊费用信息上传工作。7月1日起,参保人员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手册》上粘贴的条形码包含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医疗手册号码信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信息上传后,医保机构可以通过门诊电子明细来审核,报销周期将缩短,确保15个工作日内参保人员拿到报销的药费。
参保人员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条形码粘贴工作。凡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在条形码发放范围之列。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但按2%比例缴费且使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住院就医卡》的农民工不在条形码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