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出保证金】关于存出保证金核算例解
存出保证金按照存出目的,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于经营需要、为了与经营合作方有效开展某种经营活动,或者取得对方的信任等原因而存放在对方或者第三方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因商务行为而产生;另一种是受行政管理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管理的组织)要求,为了取得某种资格或从业条件而存放在行政管理部门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不属于因商务行为而产生。为了区别,将前者称为“商务保证金”,后者称为“行管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