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关于南京市投标保证金提交与

大律师网 2017-06-15    人已阅读
导读:【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关于南京市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47号令《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 宁建交[2007]11号 《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暂行办法》,为确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关于南京市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47号令《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 宁建交[2007]11号 《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暂行办法》,为确保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切实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自2008年1月1日起,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制度。特制订本操作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代收委托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到政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领取或者从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保证金委托书范本;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系统中上传招标文件前,应在“新增招标文件备案”界面中的“本次开标委托中心代收保证金”栏目中打勾确认;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政务大厅备案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委托书。

二、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投标保证金提交窗口,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负责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提交要求。投标人据此将投标保证金提交托管银行,并将托管银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第二联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

户名: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账号:32001595846052501449

开户银行:建行五台山分理处

五、 提交投标保证金地点和时间

提交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3号建设银行南京中山支行五台山分理处

提交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六、 提交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

(一)提交方式:现金、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和银行保函。

现金、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的付款人应是投标人(或者是投标人驻宁分公司)。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提交现金的,请同时提供投标人帐号和开户行,以便保证金本金及利息的退还。

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不得使用。

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二)退还方式:原则上按照提交时的路径、银行账号返还。以现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仍按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提供的帐号。

七、投标保证金利息计算和划付

(一)计息利率:执行人行规定利率

(二)结息方式:按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分别设户,按中心文件规定的时间退还本息。

八、提交投标保证金程序

(一)采用现金、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由中国建设银行南京五台山分理处(以下简称托管银行)审核确认后开具《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或《投标保函代保管确认函》

(二)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提交:

投标人提交支票、银行汇票,托管银行审核后提供票据回单。投标人可根据托管银行提供的资金到账查询电话,在银行工作时间进行电话查询。投标人在保证金到账后到托管银行凭回单领取《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

(三)采用电汇方式提交:

投标人可通过电话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提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汇款凭证,托管银行审核后开具《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

九、 退还投标保证金程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打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交易中心综合部提交《投标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交易中心根据《通知》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如下:

(一)未中标人或未定为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打印中标通知书后退还。

1、 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本票方式投标的,在交易中心和银行双方确认后,由银行以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单位提供的单位帐号。

2、 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投标的,经交易中心和银行双方确认后,由银行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单位提供的单位帐号。

3、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退还:投标人凭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投标保函代保管确认函》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由托管银行审核后进行保函退还。

(二)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

1、 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本票方式投标的,在交易中心和银行双方确认后,由银行以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单位提供的单位帐号。

2、 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投标的,经交易中心和银行双方确认后,由银行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单位提供的单位帐号。

3、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退还:投标人凭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保函代保管确认函》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由托管银行审核后进行保函退还。

十、《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一式五联,一联银行留存联、二联为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三联为交易中心留存联、四联为投标单位留存联、五联为留存备用联。

十一、 托管银行咨询电话:025—86637173025--83231565

十二、 注意事项

1、采用支票等方式交付保证金的,须在法定工作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托管银行,以确保能参加当天的银行票据交换。

2、除银行保函户名为招标人全称外,其余收款人均为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3、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投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保函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数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帐的后果。

6、采用电汇、本票和汇票等方式退还保证金,银行按规定收取结算费、汇划费,费用由投保人承担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专题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