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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虚拟财产应否受刑法保护?

大律师网 2017-06-22    人已阅读
导读:网上虚拟财产应否受刑法保护 近日,“中国移动杯”第五届广东省高校法学辩论联赛冠军赛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举行。正方中山大学法学院辩论队与反方广东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辩论队围绕着“网络虚拟财产应否受刑法保护

网上虚拟财产应否受刑法保护

近日,“中国移动杯”第五届广东省高校法学辩论联赛冠军赛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举行。正方中山大学法学院辩论队与反方广东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辩论队围绕着“网络虚拟财产应否受刑法保护”的辩题,上演了一场精彩的辩论赛。

比赛一开始,正方便结合法律对财产的定义,从社会危害性、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等角度确立了“网络虚拟财产应受刑法保护”的观点和逻辑体系。而反方也不甘示弱,他们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不应受刑法保护”,围绕虚拟财产具有依附性,容易恢复,破坏虚拟财产的社会危害性并不严重,而刑法作为最严苛的法律,不应轻易运用等论点进行立论。

在攻辩环节和自由辩论环节,现场的火药味不断升级,双方都极力从对方看似完美的立论中找出漏洞,不断地运用生活中的实例和法律常识,质疑对方的观点,围绕着虚拟财产的本质、偷窃虚拟财产是否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经过激烈的交锋,中山大学法学院辩论队最终赢得冠军;而最佳辩手,则由广东工业大学的廖瀛寰同学获得。至此,本次辩论联赛共决出5支获奖队伍和13名最佳辩手,辩论联赛完美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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