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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大律师网 2017-06-25    人已阅读
导读: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007元 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305元 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41元 2008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77元 2008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40

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007元

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305元

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41元

2008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77元

2008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4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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