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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高额保证合同

大律师网 2017-06-29    人已阅读
导读:【最高额保证】关于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字( )第 号 债权人(全称):□□□□□□有限公司 保证人(全称):〔1〕 〔2〕 〔3〕 鉴于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间及最高额度签订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下

【最高额保证】关于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字( )第 号

债权人(全称):□□□□□□有限公司

保证人(全称):〔1〕

〔2〕

〔3〕

鉴于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间及最高额度签订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下称主合同),保证人愿为债务人依上述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 提供担保。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在上述期间内发生的业务,其到期日不得超过 年 月 日。上述各业务具体包括:(以划“√”的为准)

□人民币/外币贷款 □减免保证金开证 □出口打包放款

□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进口押汇 □银行保函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出口押汇

其他业务:

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银行信用。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和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保证人对原币种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 保证人承诺

1、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相关款项。

4、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始发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2〕保证人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

〔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4〕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5〕保证人发生其他不利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5、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凭、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止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

〔2〕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6、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保证人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

7、债务人和保证人违反主合同或本合同项下义务,债权人有权宣布本合同所担保债务全部提前到期,保证人须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保证人应主动了解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类业务的发生、履行情况。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保证人。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持一份,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债权人(签章) 保证人(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保证人(签章)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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