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诸如市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代理市场恶性竞争等现象,钱丽萍等17位代表建议,制定 《上海市招投标条例》,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促进招投标市场规则的统一。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在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1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后,认为制定一部招标投标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目前,国务院正在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已列为今年力争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该行政法规草案文本已上网征求社会意见。为此,建议市政府明确责任部门牵头,针对一些亟需地方立法的问题,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调研、论证,待国务院行政法规正式出台后,即启动制定本市招标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