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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问题的对

大律师网 2017-07-07    人已阅读
导读:【电子商务征税】中国当前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问题的对策 虽然当前中国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还不成熟,对电子商务方面的一些概念也较难界定清楚,制定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基本法存在诸多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在某些方面

【电子商务征税】中国当前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问题的对策

虽然当前中国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还不成熟,对电子商务方面的一些概念也较难界定清楚,制定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基本法存在诸多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在某些方面先对电子商务浮现出来的一些问题加以规范。特别是在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方面,笔者认为有以下问题亟需解决。

与国际接轨,逐步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税法和其它法规

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的贸易问题也被各国和一些国际组织如WTO所关注。电子商务的多边贸易问题也被纳入了WTO的多哈贸易谈判中。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同时在考虑我国电子商务具体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电子商务法规,有助于规范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有助于我国在将来的电子商务多边贸易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当然,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尚不成熟的时候制定全面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对此,我国可以就某些方面如电子商务企业卖家、跨国电子交易出台部门法规,并在此基础上逐步规范和完善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体制。

加大对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

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建设,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要加大对电子商务基础性和关键性领域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业务、物流、电子商务平台等得到了快速发展。这部分归功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发展又受到当前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业实际发展的限制。当前,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业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身份认证问题等,这反过来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所以,要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就必须加快我国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如金融行业、物流行业、认证行业等的发展。此外,加快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助于带动整个服务行业的发展,有利于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从而带动整体经济结构的有利变化。

政府部门和相关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应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

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的可隐匿性,部分交易物的无形性,交易双方允许存在一定的距离等特点,交易双方彼此的了解程度可能不如传统交易。这导致一旦交易发生纠纷时,交易双方及其中的中间服务提供者三者间的磨擦较难解决。这时政府部门和相关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应致力于制定相关的行业规则,对有关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诚信和道德监督,从而致力于营造安全、信任的电子商务环境,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和税收政策,使电子商务企业有法可依;并努力研发适应于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软件,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法律监督,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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