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日期:1986年11月12日19时30分 发生事故地点:济南明湖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无证操作 不懂操作技术和知识。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汽机工地主任安排化学水班7人向离子交换器加料的脚手架板,当折到最后一段斜马道时,王xx双脚站在高侧斜钢管上,双手将右侧钢脚手板举到肩部以上,然后移动左脚踏在中间脚手板上,用力拉脚板,脚手板的前端从横杆上突然下落撞击地面,高端上翘将王xx拖下,脚手板同时落下。其右侧钢卷边碰在王的右侧颅骨顶,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施工经验不足,方法不当。
王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
领导违章指挥,安排非架工拆架子。
预防措施:
非架子工不得从事架子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严禁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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