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