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提交过早会不会有什么隐患
法庭规定开庭前三日必须把所有证据全部提交,我由于在异地工作,所以在未请律师的情况下把所有证据已经全部提交给法院,并返回异地,待开庭日我再回去。但现在让我忧虑的是,由于提交证据过早,被告方会不会利用我所提交的证据造假,造成我辩护上的困难,尽管我手中有有力的原始证据,因为法院对于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都是不保密的。
律师解答:
开庭前三日提交证据是针对原被告双方的,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平等的,你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相关法律知识: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其中,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审理是例外或补充。以民事诉讼为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法律对开庭审理规定了严格、规范的具体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