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这个文件取代了原来劳动部颁发的《企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成为劳动工伤案件仲裁、审判的重要依据。
上就是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受到工伤事故损害,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由于国家实行强制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定期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以此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因此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转嫁到工伤保险机构,由工伤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提供保险待遇。
法律咨询:工伤期间公司不管怎么办
工伤之后,公司带我去了一次医院,然后回来 什么事情都要我自己解决!然后第2次去医院复查 公司居然不带钱,医药费让我自己先出!有这种说法吗 工伤还要自己先拿钱垫上的吗我们老板是外地人,.长期不在我们这边,我的医药费又报不掉 我自己身上也没钱了,我不该怎么办了!! 希望你们可以帮帮我!! 谢谢!
律师回答:
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医疗等费用。
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人身损害推荐律师:易德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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