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1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856.5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210.7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0683.9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39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