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
各市建委,省有关厅、局、总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名册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的建立、使用、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各类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和在工程技术、经济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各类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和在工程技术、经济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各类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和在工程技术、经济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各类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和在工程技术、经济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由上述人员组成的人员名册称为评标专家名册。
评标专家名册由省级、市、县分册组成。市、县评标专家按照其住所所在地进入市、县分册;省级分册由中央部属单位、省属单位的评标专家以及市、县分册中的部分评标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