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

大律师网 2017-08-09    人已阅读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指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人民法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作为确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应当经过法庭质证。”因此,医疗事故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只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指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人民法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作为确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应当经过法庭质证。”因此,医疗事故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应当经过当事人质证,由法官确定其效力,其结论并不必然为法庭采纳,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医疗事故鉴定是一个影响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问题。医疗事故鉴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对医疗部门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的一种结论,是医疗行政部门对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但并不是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必然依据。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