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费用资助的单位和个人须向科委提供下列材料:
1、《发明资助费用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收据原件供核对;申请人为单位,收据已报销入帐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3、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和盖章的请求书的首页复印件;
4、个人申请的还须提供所在地身份证复印件或在所在地的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