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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大律师网 2017-08-18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威政发[2004]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威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威政发[2004]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威政发[2004]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工作,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衡量各级政府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了基层和基础工作(以下简称“双基”),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好转。但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平安威海”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强化“双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深化宣传教育,推动科技进步,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健康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奋斗目标。自2004年起,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递减3.5%以上。到2005年,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大事故基本得到遏制。到2008年,力争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居全省先进水平。



二、全面落实责任,构建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4.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威海市安全生产分级分工责任制》,加强以“一岗双责”为基本形式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总体战略布局,与经济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总结、同时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深化“双基”工作措施,制定“双基”工作考核办法,促进“双基”工作深入发展。

5.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海洋渔业、旅游、经贸、外经贸、质监、国土资源、林业、水利、铁路、民航、教育、信息产业、环保、邮政、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自2004年起,安全生产将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对各市区、开发区及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市政府同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形成完善的目标考核体系。

7.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安全生产科研资源,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和管理人才培养,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水平。建立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统计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8.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支撑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应由政府统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治,以及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凡国家、省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市及各市区、开发区要安排配套资金,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9.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各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列入工作计划,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忽视安全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典型事例。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要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灾能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重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10.对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负有行政许可职能的政府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对没有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11.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按照产业政策要求,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技术装备。新设立和改建、扩建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民爆器材企业、海上运输企业、海洋捕捞企业和道路客运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现有企业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收回证照,限期关闭。 (共计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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