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法律咨询:我妹妹在医院诊断为淋巴瘤,六月底开始作化疗治疗,到七月十二号结束第二个化疗疗程。在十二号那天上午护士在右手背打针化疗治疗时,右手背针眼处就出现2X2公分大小的红斑,当时她们把针拔了重先再打。开始的时候针眼处除了红斑没有什么特殊,到下午手背就觉得越来越痛,跟护士汇报情况,她们也没有说什么原因,后医生就给予封闭治疗,冰敷镇痛,针眼表面敷一层贴膜。下午化疗完毕第二疗程结束,给予出院。当时没有跟我们说化疗药水往血管渗漏会导致皮肤溃烂需要观察治疗,有嘱咐我们回去后手有什么问题就跟她们打电话。七月十四号上午撕开贴膜发现针眼处起了水泡,打电话给当时的管房医生咨询,当时吩咐我们用芦荟及土豆敷治疗看看,但一直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整个针眼处皮肤溃烂,肌肉坏死,面积大小和当时的红斑差不多,周围的皮肤红肿热痛,再次打电话咨询,后叫我到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治疗一周没有明显好转。我想向专家您咨询,这种情况是否是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差错,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敬待您的解析,谢谢!
律师免费回答: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相关知识: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