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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法律怎么理解

大律师网 2017-08-27    人已阅读
导读:对执行法律怎么理解 原告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法庭不予准许,但没有向原告给与通知书,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

对执行法律怎么理解

原告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法庭不予准许,但没有向原告给与通知书,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现一审已完,我该如何办

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病历,其中正当理由指什么,

律师解答:

没有理由。如果不给,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出示。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法院不给调查,也不给解释,就向院长反映。

一审已审完,注意时效,尽快提起上诉吧。

在上诉时同时再要求调查取证。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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