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事故鉴定书什么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具备哪些条款第三十五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等级;
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至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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