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合同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法律咨询:在商店买的面膜过敏怎样维权
我在一家小店经店主介绍买了一款法国的面膜,当时我不太信任她的产品,我说我的美容产品都是从柜台拿的她就介绍说,他们是代理商,产品直接从产商那里拿,还说质量有保证,并且说自己和很多顾客都用过,听了她的介绍我买了,可在我用过产品的第二天,我的脸上起满了小疹子,脖子耳朵后面也有,我赶紧去医院,挂了专家号,医生说是过敏,拿完药,我去那个小店找卖货的那个女人,她却说,不是产品的问题,是我自身的问题,不给赔付,她卖给我的面膜没有中文说明书,没有生产日期和使用及过期日期,我觉的她买假冒伪劣产品,我应该如何做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律师回答:
你可以依据你的买货票据,到消协投诉,投诉不成,诉讼维权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