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是洪溪镇一个体工商户,年前他从嘉善某批发部进了一批货,打算在节日旺季期间销售。哪知回到自己店内却发现购买的价值360元的20箱光明牛奶全部出现包装与产品不符的现象,且这些牛奶马上就要过保质期了。
干窑工商所接到电话后,了解核实了情况,于次日将当事双方叫到一起进行调解。经过工商人员耐心的调解,经销商同意周某购买的20箱牛奶全额退货,并赔偿给周某同类型包装与产品相符的牛奶20箱,周某也表示接受该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