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工办复字〔2005〕1号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
你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国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什么为交通肇事罪,也可以在栏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寻找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