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风险保证金】关于平和县山格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答疑纪要公示
一、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于****年9月22日上午11:00时截止时间因投标人未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提出任何疑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更改为: 平和县金叶宾馆 。
二、取消原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同时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第24项条款名称 投标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 ;编列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p; p;。注:汇款单上请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p; p;。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第34项条款编列内容修改为: p; p;。低价风险保证金金额及提交形式:中标人应按(招标最高限价-中标价) 2向招标人办理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
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 条款号20.1修改为: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p; p;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p; p;。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 。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 条款号20.3修改为: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p; p;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p; p;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其他中标候选人 p; p; 。
5、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9.2款删除。
6、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9.3款(略).2条款,内容不变。
7、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第4.2款修改为: p; p;。低价风险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办理低价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额=(招标最高限价-中标价) 2。中标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 条款号34.1修改为: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应将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尽快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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