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有关规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应当按实际收入。你的实际收入可能远高于合同规定的报酬。“因为我是新人,如果要求过多,可能对自己不利,而且已经事先说明了,我是在接受的情况下才去报到的,我想私下了解情况掌握一些主动权,”这是可以理解的。现在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争议处理对职工非常有利:只要你在离开这个公司后的60天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都会受理,而且保护的追索时间是无限的,即只要公司不缴或少缴社保,都能算总帐。因此你完全可以现在不向公司提这个问题,等离开时总算帐。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保存每个月收入的证据,只要你能拿出实际收入的证据,则到时候完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少缴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