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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解决旅游消费纠纷的现状

大律师网 2017-11-03    人已阅读
导读:【旅游消费者】我国解决旅游消费纠纷的现状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民事权益纠纷有五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行政申诉、仲裁和诉讼,游消费纠纷也当然适用这五种途径。 根据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和

【旅游消费者】我国解决旅游消费纠纷的现状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民事权益纠纷有五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行政申诉、仲裁和诉讼,游消费纠纷也当然适用这五种途径。

根据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河北、江西、江苏、海南、西藏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当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解决途径有: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消委会调解,即发生了旅游消费纠纷,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或者消费者委员会请求调解;三是向旅游质量监督站申诉,即旅游消费纠纷较大,消费者协会或消委会又调解不成,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站申诉,请求他们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旅游报》的统计表明,目前大多数旅游维权案例选择的都是前三种途径,只有少数最后起用仲裁和诉讼两种途径来解决。尤其是行政申诉途径,即通过专门的旅游投诉机构进行旅游维权,无论是在机制上还是在实际中都已成为最主要的一种维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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