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限制注意问题】托普科技称与集团税管系统著作权转让难执行
托普科技日前宣布,无法执行与托普集团有关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著作权的转让协定。
该公司与托普集团于2000年10月1日签订一份《技术成果转让协定》补充协定,双方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著作权达成约定:该公司与托普集团须委任一独立国际评估师对软件著作权于今年11月12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如果若评估值低于3000元人民币,该公司有权要求托普集团在2005年6月30日前补偿该差价予该公司,或 该公司也可选择要求在2005年6月30前以3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该软件著作权转让予 托普集团。
该公司虽曾多次致函托普集团,但托普集团一直未有对委任一独立国际评估师作回应,使 该公司对该协定无法执行。目前,董事会也无法判断托普集团在执行上述协定的意向。
成都托普科技成立于1993年1月,该公司所开发和拥有的主要应用软件产品包括TS'98税务管理信息系统、TPHMIS房改软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远程数字监控系统、LED显示控制系统及网络监测管理软件系统。1999年,成都托普科技以协议价格8835.66万元购买由四川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开发成功的技术成果TS98税务管理信息系统V1.0,并称以强化公司在税务软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仅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托普系就从上市公司中套现了166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