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风起云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车也甚嚣尘上,由此而带来的竞争已经大大突破了原有的时空之链,跨国竞争日趋激烈。每一个企业要想做强做大,必须走出国门,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每一个民族要想生存与发展,必须搏击全球竞争的风浪。然而,经济全球化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并不是一幅美好、祥和画卷,资源的有限性、“霸权规则”及“寻租行为”的现实决定了各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民族为了寻求生存与发展进行理性思考。由于全球化影响下各国的市场主体都要在相对于国内市场更加广阔的全球市场上参与竞争,而基于各个国家的民族利益,各国都希望自己的企业能在全球化市场上处于优势地位,所以即使某企业结合在国内某个市场上会造成垄断,甚至是严重损害了国内市场的竞争,但是出于经济民族主义,为了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必然是民族国家目前舍之不得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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