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变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名称

大律师网 2017-12-27    人已阅读
导读:1、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成药地方标准撤销后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肝复康片”、“爱福宁合剂”药品名称分别变更为“利肝康片”和“金刺参九正合剂”。现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部分中编号

1、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成药地方标准撤销后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肝复康片”、“爱福宁合剂”药品名称分别变更为“利肝康片”和“金刺参九正合剂”。现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部分中编号为“49”的“肝复康片”的药品名称变更为“利肝康片”;民族药部分中编号为“48”的“爱福宁合剂”的药品名称变更为“金刺参九正合剂”。

2、根据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安万特投资有限公司“易善复”进口药命名事宜的函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关于易善复胶囊和注射液通用名变更的说明函》规定,药品“易善复”的中文通用名已由“必需磷脂”变更为“多烯磷脂酰胆碱”。因此,现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编号为“636”的乙类药品“必需磷脂”的中文名称变更为“多烯磷脂酰胆碱”。

参见:《关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必需磷脂”名称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2年8月29 日

执行日期:2002年8月29 日

参见:《关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变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03年5月30日

执行日期:200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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