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条件、手续

大律师网 2017-12-28    人已阅读
导读:一、股东类型定义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设立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

一、股东类型定义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设立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认购或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住所。

三、需提供材料及其要求

3.1 自然人发起人主体资格材料

 中国公民身份证。

3.2 企业法人发起人主体资格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3 其他法人发起人主体资格材料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提供登记证或编制批复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提供营业执

照副本)。

3.4 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2份,需:

 以发起人之一姓名或名称租用;

 面积与申报的经营规模一致;

 租赁有效期1年或以上;

 用途与申报的营业范围一致;

 该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盖合同登记专用章)。

3.5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身份证。

3.6 法律意见书。

四、承办流程

发起设立: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认购股本验资报登记机关设立办结移交。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