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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投资公司确认问题的答复(

大律师网 2017-12-29    人已阅读
导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投资公司确认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2001]第178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确认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属投资公司的报告》的规定,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投资公司确认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2001]第178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确认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属投资公司的报告》的规定,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你局《报告》中所述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谁登记,谁解释”的原则,应由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确认。

二00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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