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投资公司确认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2001]第178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确认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属投资公司的报告》的规定,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你局《报告》中所述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谁登记,谁解释”的原则,应由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确认。
二00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