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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要求车企建立产品质量责任制

大律师网 2018-01-10    人已阅读
导读:丰田“召回门”引发了对中国车企的关注,3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车企应建立质量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产品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第三方检测机

丰田“召回门”引发了对中国车企的关注,3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车企应建立质量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产品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监管,确保汽车质量。

该《意见》承认了中国汽车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的成绩,但也明确指出,“我国汽车产业依然存在核心技术缺失、自主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一些企业存在重产能扩张、轻技术研发,重成本控制、轻质量管理等现象,有的甚至给消费者、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尤其要更加重视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意见》要求,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和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及时召回、处理缺陷汽车产品。对于上述意见,部分汽车界相关人士表示,正规车企一直都有体制或流程管理质量风险,工信部发布的如上意见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长安汽车有关人士就表示,每年长安汽车都会针对上市产品进行长达数千公里的车型道路测试和产品品质检验,以保证每一批次生产的车型性能。

此外,工信部指出要大力加强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的汽车产品强制性标准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事故鉴定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主要指遍布长春、天津、襄樊和重庆等地的检测机构,但由于其中部分检测机构隶属当地大型汽车集团,所以这类公共检测机构的“公信力”还有待提高。

另外该意见还指出,汽车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研究、总结、推广国内外汽车行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受理、收集汽车用户质量投诉信息以及汽车产品质量检测、质量事故处理信息,及时向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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