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费按每科67元收取。各市按每科10元提留,余款上缴省人事考试院;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费按每科67元收取。各市按每科10元提留,余款上缴省人事考试院;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各市收到考试费用同时登陆网站后台将已缴费考生做缴费标记,并将报名统计表填写完整,于2011年1月22日前传真到省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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