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退还申请】关于2010年第一批设备/材料集中规模退还保证金事宜通知
江西省电力公司2010年第一批设备/材料集中规模招标已结束,在招投标项目中若未中标或中标后已履约完成相关的程序,需办理退付投标保证金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给江西省电力物资公司招标一部,以便其办理相关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手续(注:必须根据《退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表格格式递交,详见附件)。
一、未中标的投标厂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办理退付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含申请所退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情况说明,即保证金数额当时是因参加省公司哪批次招标项目而递交的,包括当时投了哪几个标段、哪几个包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的说明需与申请退保证金的数额吻合)。
2、 提供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财务信息(此财务信息必须与当时支付保证金的银行信息一致),若有不一致,要出具加盖公章的单位情况说明。
3、提供贵公司当时支付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汇款底单上的数额须与申请退付保证金的数额吻合。
4、对投标单位与保证金来款单位不一致的,须两家单位共同提出申请并出具证明说明款项用途。
二、中标的投标厂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第一点所含全部资料,另需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和交纳中标服务费发票的复印件后,经核准无误后由招标机构无息退还。
三、退还保证金资料递交时间定于:2010年5月4日~5月6日。
四、如有投标厂商将以上项目保证金转为下一批招标项目保证金的,请自行与我司财务核对在帐金额,注意在帐金额要满足投标所需递交保证金金额(不足部分可以补差额),并出具相关说明。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单独密封递交。
五、联系人及资料递交方式
联系人:周丽萍 联系电话:0791-8501701
资料递交方式:
1、传真:号码0791- 8500782。
2、特快专递:如资料较多,可采用特快专递邮寄,邮寄地址:江西省电力物资公司(南昌市文教路386号)招标一部,邮编:330077,收件人:周丽萍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信息后,将及时完成业务、财务的有关核对工作,将贵公司申请所退保证金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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