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担保书】天桥区经济担保书
甲方(债权人):西宁银龙酒店铭品服饰店
乙方(被担保人):
丙方(担保人):
甲方主营服装销售业务,本着共同发展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店铺零售及管理工作。为明确双方权益确保甲方经济利益,现根据公平自愿原则,就丙方作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经济担保人,以上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丙方必须具备经济代偿能力。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个人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第二条:甲方按国家相关法规向乙方提供安全工作环境,根据双方认同的薪金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员工守则,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如乙方有下列情况或之一发生,对甲方经济造成损害时,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债务:
1.损坏、丢失甲方货品。
2.贪污、挪用、偷盗、丢失甲方货款。
3.未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存在帐务不清时。
4.未按甲方规定按时交付货款;携带货款潜逃。
第四条:为确保该担保书真实有效,丙方须持本担保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盖章公证。该部门或单位盖章只证明丙方身份有效性,并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未尽事项按担保法协商处理。若有争议,视具体情况报执法机关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西宁银龙酒店铭品服装店 乙方: 丙方:
负责人: 盖章 盖章
盖章 户籍部门(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