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地抵押有余额的,可以将余额部分再次抵押。
2、宗地分割抵押时应注意道路及排水等他项权利因素。
3、抵押合同解除或期满15日内,当事人应持抵押权人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证明文件,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4、展期贷款续办抵押登记时,如抵押数额等不发生变化,抵押双方提交展期贷款抵押合同并填写审批表,缴纳费用后即可换发新的他项权利证书。
5、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产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即不得或难以拍卖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