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为产品缺陷而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即产品责任。
法律咨询:产品维修、质量、三包问题的咨询
你好!请问下关于产品的三包问题,我购买了一款xxc466型号的笔记本电脑,自从购买后里面配置的独立显卡一直在维修中,先后更换了5块显卡,现在显卡依然坏了,但是xx公司却告诉我说,如果更换了显卡,保修期依然要按原来的保修期来计算,对于这个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还有我这个电脑买回来显卡一直在更换,但是xx又不同意给我换机,一直都是只给我更换新的显卡,但是他们又不想终生给我更换,对于产品有质量缺陷的产品法律上有什么好的建议吗如果我要求更换机器是否会能成功呢
律师回答:
1、你好,三包规定,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可以要求退货,建议找消协协调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