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8-03-27    人已阅读
导读: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年龄第1-12个月支付标准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延长领取支付标准满1年不满10年<35岁555460-≥35岁610488460满10年不满25年<45岁≥45岁66052846025年以上不论年龄

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