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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证倒置与举证责任的问题

大律师网 2018-03-28    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举证倒置与举证责任的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6项规定缺陷产品致人损害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关于举证倒置与举证责任的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6项规定缺陷产品致人损害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请问:购买普通食品,导致低血糖反应,怀疑是添加西药的缺陷产品,起诉到法院,消费者是否适用于举证倒置是商家还是消费者无过错举证

律师解答:

应该是生产厂家。

相关法律知识:

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明进行证明的责任。它具体包含两层含义: 1、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2、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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