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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托人订立租赁合同 则委

大律师网 2018-04-13    人已阅读
导读:【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订立租赁合同 则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8月31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李文支付原告张保租金5400元,并支付违约后的租金及违约金,租金及违约金按每日11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订立租赁合同 则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8月31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李文支付原告张保租金5400元,并支付违约后的租金及违约金,租金及违约金按每日110元计算至执行完毕之日止,并返还原告租赁物龙门架一套。

2008年4月9日,被告李文承包汤阴县东关一建筑工地。2008年5月27日,被告李文委托李星与原告张保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李文租赁张保建筑设备龙门架一套,租期3个月,租金每天60元。租期届满,如被告拖延租金,则每天违约金按20元计算,若李文不按期返还租赁设备,租金每天按90元计算,直至返还设备为止。2008年5月27日,李星给张保出据一张借到条:“今借到龙门架一套(27米,不带电机)”。租期届满后,李文未给付租金,亦未返还租赁设备龙门架。张保遂将李文告上法庭,要求给付租金、违约金并返还租赁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星受李文委托,与张保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李星作为委托人,与张保签订合同,张保知道李星与李文之间的代理关系,故该租赁合同直接约束李文与张保。张保按合同约定租出租赁物,李文应按合同期限返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李文未按合同约定返还租凭物、支付租金,应在租期届满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每日20元违约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每天按90元支付新的租金,违约金及新的租金应按每日110元计算到返还租赁物之日止。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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